邯郸市峰峰矿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客运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峰峰矿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客运中心勘察设计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2】103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创绩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客运中心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
2.1.3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铺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挡土墙工程、电力管网工程、雨水、污水、消防、给水管网工程以及附属楼的土建工程等内容。
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邯郸市峰峰矿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客运中心勘察设计及后续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提交相关工作成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直至通过审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3)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 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或盖章即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08:30至2025年03月05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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