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4年太和县李兴小学班班通一体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4年太和县李兴小学班班通一体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AHFY2024004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4年太和县李兴小学班班通一体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5.5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太和县李兴小学需采购班班通一体机及相关配套软硬件设施及安装服务。
1.2.2实施地点:阜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1.2.4质保期:所有设备自项目建设完成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2.5运维服务期:自项目建设完成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2.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9.58万元(人民币,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5.92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系统集成类)业绩。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如同一项目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结算单为准),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如一份框架协议对应多个订单或结算单,按照1份业绩认定。
(3)响应产品(教育一体机、OPS插拔式电脑)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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