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静宁县数字化乡村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静宁县数字化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4-B134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项目以建设单位可利用试点乡村村民基础数据提供技术支撑,充分体现乡村振兴的要求,打造数字化新型社区,数字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融合政务公开、视频监控、便民服务、文旅服务、网格管理、等于一体的数字化综合服务,实现对乡村一体化的统一管理、该项目作为静宁县数字化乡村建设试点,是静宁县首个落地的数字化乡村项目,是我公司助力推行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体现。致力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造升级,探索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加速推进甘肃省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质保期 |
1 | 2024年静宁县数字化乡村建设 | 采购内容主要为集成服务(镇村数字乡村平台(软件))、设备采购(视频存储录像机、视频存储录像机、硬盘、高清摄像机、高清摄像机、全景枪球智能一体机、监控立杆、横臂、地笼、电源线、光缆、县级党建一体机、OPS电脑、拼接屏、屏控一体机、大屏支架辅材、管理电脑等) | 甘肃省平凉市 | 自合同签订起3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集成服务最高参选限价为182080.00元(不含税),设备采购最高参选限价为501770.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本次比选设备质保期:自合同签订起3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所参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a.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将同时被否决参选。
b.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比选人一旦发现参选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合同签订前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则终止合同。(以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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