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办公场所搬迁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要求,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办公场所从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搬迁到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涉及办公桌、椅、电脑等设施设备以及相关业务资料,现需确定搬迁工作所需的服务单位。
工作内容:将采购人原办公地点的办公家具(办公桌、办公椅、办公沙发、木制柜、铁质文件柜、会议桌、茶几、茶水柜等)、办公设备(一体机、电脑、电视机、打印机、碎纸机等)、其他办公物品(办公资料、办公文件、书籍等)进行拆卸、打包、搬迁、运输到新办公地点后功能复原,并确保整个搬迁过程所有资产的安全。具体清单详见附件(最终搬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清单内容,以实地踏勘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公告需求并结合实际搬迁情况进行拆卸、打包、搬迁、运输到新办公地点后功能复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搬迁时间,并至少提前3日书面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按照书面通知时间(搬迁时间不少于3日)完成搬迁工作。
二、资质、业绩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范围包括装卸搬运。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公司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失信记录的声明函。
(三)业绩要求:无
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现场踏勘
请对上述搬迁项目有能力及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7月1日18时00分前前往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实地踏勘,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90996001。
四、报价要求
控制价:不高于3万元。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税费、风险、安全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
五、公开询价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日18时00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邮寄、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加盖鲜章的扫描件)递交报价资料。邮寄(当面送达)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0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9099600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46546141@qq.com。
注:1、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若因邮寄延误不能参与,后果自负;2、资质业绩如有要求,需在《报价函》后附证明材料(如法人执照副本、身份证、资质证书、合同等)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公开询价结果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ps.gov.cn/发出(公示期1个工作日),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按采购人要求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合同样本
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搬家清单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6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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